ANNOUNCEMENT
吉校字〔2022〕238 号 吉利学院关于进一步促进2022届毕业生创新创业的通知
京成双校区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 重要指示精神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相关政策要求,进一步促进我 校 2022 届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,通过创新创业带 动就业,学校制定了一揽子工作措施,对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通 过创新创业方式就业的 2022 届应届毕业生进行补贴和帮扶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学校的补贴和帮扶政策
1.设立毕业生创新创业基金。学校支持毕业生创办企业并完 成工商注册登记,对担任企业法人毕业生给予一次性 5000 元创 新创业基金支持,对参与创业并担任股东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2000 元创新创业基金支持。
2.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。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我校 2022 届其他毕业生就业的,学校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:招用 3 人及 以下的按每人 1000 元给予毕业生自主创业者补贴;招用 3 人以 上的每增加 1 人给予毕业生自主创业者 2000 元补贴,总额最高 1 万元。
3.减免办公场地租金。参照《吉利学院大学生三创孵化园管理办法》,结合学校实际,给予毕业生入驻三创孵化园为期一年 的免费帮扶。 以上每一类别的补贴和帮扶,同一个创业企业或个人最多可 享受一次。
二、协助毕业生向政府申请资助
1.协助毕业生申请创业资助。学校可协助我校自主创业毕业 生根据国家相关政府性文件,申请政府创业资助,最高可申请 1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。
2.协助毕业生申请政府部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,最高 10 万 元整。
3.协助协调四川省内校外其他创业孵化基地,免费向毕业生 提供办公场地。 以上各项资助申请结果以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及审批结果为准。
三、其他协助工作
1.协助完成工商注册手续。协助我校毕业生申请行政事业性 收费、规费和服务收费减免政策,全程指导协助毕业生完成工商 注册相关手续,免收登记类、证照类、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会费。
2.协助申请税收优惠政策。对我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,协助其申请税收优惠政策。
3.协助申请创业贷款。对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毕业生,学校协助申请担保贷款,其中个人最高 20 万元、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贷款总额最高 300 万元,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,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据实享受国家给予的贴息。以上各项优惠政策以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及最终审批结果为准。
四、开展一对一创新创业指导 学校对意向创业毕业生开展“结对建档,一对一创新创业指导”服务,全程帮扶毕业生创业。
五、本次创新创业专项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,有创业意 愿的 2022 届毕业生,可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并提交申请(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)。
联系人:杨老师,电话:18602898664,邮箱:342306435@qq.com
六、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迅速通知到 2022 届每一位尚未就业的毕业生,扎实做好 2022 届我校毕业生创业指导与帮扶工作。
附件:吉利学院 2022 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基金/补贴申报表
吉利学院
2022 年 8 月 3 日
- 上一篇:吉校字〔2021〕126号 关于发布吉利学院成都校区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历的通知
- 下一篇:没有下一篇了